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集邮研究
笔者曾在3月20日写了篇题为《新颖的<法院公告 特别送达
邮寄专用>标签》的博文,并投稿于吴明君主编的《觅邮》。文中有几处未解的迷团,现一一撩开《法院公告 特别送达
邮寄专用》标签的神秘面纱。
今天一早去邮局取邮件,订购的《国邮史记》也如期而至,浏览彩页和目录,发现了一篇特感兴趣的文章:上海卢云撰写的《人造珍邮“法院公告”专用邮签》(以下简称卢文),我迫不及待地将该文一口气读完,心中的迷雾也一点一点驱散了,顿时豁然开朗。我在博文中留下两个不解的问题:1、“该标签不知从哪年开始贴用的?有待日后考证了。”。卢文全文摘登了2010年7月3日《人民法院报》的报道:“为确保《人民法院报》刊登的人民法院公告能够及时、准确地邮寄到承办法官及当事人手中,一种专门用于邮寄法院公告的邮签(2010年版),从今年7月1日正式启用......”,由此得知该该邮签从2010年7月1日票开始贴用。2、是由哪家专业印刷厂承印?报道中称:“据相关人士介绍,这种正方形、带边齿36×36毫米(我在文中实测为35×35MM,与之存在1毫米的误差。另据2011年4月22日《人民法院报》第6版中,刊发了设计者之一孔祥蓓的一篇《法院公告专用邮签的诞生》一文,文中也称为35×35MM)的枣红色(我为“深红色”)邮签,是由中国集邮总公司指导设计,北京邮票厂承印的......”。除此之外,还得知该邮签整张为40枚,由余滨、胡文福、孔祥蓓三人设计。
据卢文了解到该邮签背后的故事:为什么要出笼“邮签”?原来人民法院报社自发报纸是通过邮政印刷品邮寄,遗失现象时有,为了在邮寄过程中引起对此类邮件的重视,出笼该“邮签”。但事与愿违,事实上非给据邮件,在寄递过程中丢失仍然无法查询的到,粘贴邮签仍是无济于事的。自打孔祥蓓的《法院公告专用邮签的诞生》文中称“这套也可以称之为公事邮票的法院公告专用邮签......”,文章刊登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小媒体纷纷转载,引起炒作者介入炒作,2010年虎年整版(40枚)新票10——50万元,单枚新票2000元;2011年兔年整版(40枚)新票5——15万元,单枚新票800元。一家人民法院公告部印制的标签,竟然有人这么高的价去炒作,真正达到珍邮的价位了,令人咋舌!这是个烫手的山芋,千万别跟风,其炒作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刊登在2012年7月总第43期《觅邮》第二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北京2012年12 月31日讯 今天上午,蛇年新版法院公告专用邮签首尾封首发式在北京王府井邮政支局营业厅门前举行。这是人民法院报社和邮政部门专门制作的第四枚年度专用邮签。2012年12月31日和2013年1月1日的公告专递信封,都将贴上两枚不同年度的大小龙双色邮签寄往各地法院。
为体现法院公告送达工作的权威性,人民法院报社从2010年起就启用了法院公告专用邮签。它与邮政普通邮签同时贴用在公告送达专递信封上。装有样报的专递信封从北京王府井和河北廊坊两个基层邮局,直接寄给全国各级法院承办法官并转当事人。专用邮签由“法院公告特别送达邮寄专用”字样和法徽、邮政标志、年份、印数组成,每年一种颜色和一种剪纸生肖图案。
为履行服务审判的公告送达职能,人民法院报社每年用于邮寄给承办法官的公告样报邮件就有二十多万件,邮资总付超过一百多万元。法院公告在《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同时刊登,手机短信即时免费告知刊登信息。借助互联网和法院局域网手段传递公告稿件,使大部分公告刊登时间缩短在了一周之内,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和承办法官。
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鉴定师刘玉璞认为,法院公告专用邮签很有创新性,特别是公告实寄封附有很多审判信息,从邮政角度见证了中国司法历程,弥补了法院邮品稀少的遗憾。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已将法院公告系列专用邮签以及邮折、邮简、珍藏卡和纪念册正式收藏,并颁发了收藏证书。
(余 滨 李学东)